年份
獲獎機構或個人
獲獎原因
2000年
金大中(韓國)
促成朝鮮與韓國兩方領導人會面,增進朝鮮半島與東亞和平。
2001年
聯合國及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迦納)
為他們對更有組織與和平的世界做出的努力
2002年
吉米·卡特(美國)
為他幾十年來一直堅持不懈為國際衝突尋找和平解決方案、致力於增進民主及改善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2003年
希爾琳·艾芭迪(伊朗)
為民主和人權,特別是為婦女和兒童的權益所作出的努力
2004年
旺加里·馬塔伊(肯亞)
為可持續發展、民主與和平作出的貢獻
2005年
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埃及)
在防止核能被用於軍事目的並確保最安全地和平利用核能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2006年
穆罕默德·尤納斯及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
為表彰他們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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